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骏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本公司通函(「该通函」)。除本公布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建议普通决议案(「决议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在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由本公司股东(「股东」)按投票表决之方式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委任为点票的监票人。有关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附注)
票数
(占总票数之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连同
本公司董事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350,088,100 (100.00%) 0 (0.00%)
2. (a) 重选庄伟驹先生为执行董事。 350,088,100 (100.00%) 0 (0.00%)
(b) 重选刘俊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50,088,100 (100.00%) 0 (0.00%)
3.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酬金。 350,088,100 (100.00%) 0 (0.00%)
4. 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独
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350,088,100 (100.00%) 0 (0.00%)
5.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额外配发、发行及处置总
数目不多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数目20%之本公司股份。(附注5) 350,088,100 (100.00%) 0 (0.00%)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总数目不多於本决议
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数目10%之本公
司股份。(附注5) 350,088,100 (100.00%) 0 (0.00%)
(c) 藉加入本公司根据第5(b)项决议案购回股份之一
般授权所购回之本公司股份数目,扩大根据第
5(a)项决议案授予董事额外配发、发行及处置本
公司股本中股份之一般授权。(附注5) 350,088,100 (100.00%) 0 (0.00%)
由於赞成第一至五项决议案之票数超过50%,故所有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附注:
1.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天,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0股股份,乃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的股份总数。
2.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47A条,并无股东须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赞成投票。
3.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股东须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4. 概无股东已於载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该通函内表明有意就股东周年大会所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5. 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