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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杰集团控股暂停买卖及股份价格变动

2017-02-22 22:04:00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骏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知会,监於本公司股份(「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早市时段的活动及股份价格大幅上升,证监会认为在股份的交易中似乎没有一个公开市场。因此,证监会已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行使其权力,指示联交所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时正起暂停股份的所有交易。本公司现正就(其中包括)往後如何处理及解决证监会所关注问题及恢复股份买卖寻求意见。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亦注意到,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正上市开始,股份价格相对於其配售价每股0.54港元大幅上升。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的合理查询後,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变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作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