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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

2023-02-10 00:00:00

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实行股份合并,基准为每二十(2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20港元的合并股份。股份合并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告作实。 现有股份目前以每手5000股现有股份的买卖单位于联交所买卖。于股份合并生效后,买卖合并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将维持于每手5000股合并股份。 于本公告日期,有722304000股已发行的现有股份已按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股份。于股份合并生效后,并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股份合并生效日期止将不会发行或回购新现有股份,有36115200股的合并股份已按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方式发行。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并。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股份合并的决议案放弃投票。载有(其中包括)建议股份合并的进一步资料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