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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

2020-10-14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代表本公司,按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22,200,000股新股,每股配售股份作价0.438港元。

配售事项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或同意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如该条件未能达成,则配售事项将不会进行。

配售股份之最高数目为22,200,000股,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480,000,000股股份之约4.63%,以及本公司经配售事项扩大后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约4.42%。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9,200,000港元(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并已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