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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08-23 00:00:00

兹提述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内容有关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之主要交易之公告(「该公告」)。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中所披露,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i)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详情;(ii)GEM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其他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审定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目前预计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延后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之日期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