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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视作出售深圳市帝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之进一步公告

2020-05-08 00:00:00

兹提述超人智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深圳市帝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帝光」)与惠州市金达胜投资有限公司(「惠州金达胜」)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之债务资本化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继该公告后,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惠州金达胜之股权由卢金花及蔡远珠分别最终拥有50%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