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授出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18.48A条及18.50C条之豁免

2020-06-15 00:00:00

兹提述中国数码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及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之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二零一九年经审核业绩」)之公佈及寄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年报」)。除非另有所指,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之公佈所披露,二零一九年经审核业绩的审核程序因COVID-19爆发进一步延迟。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延迟刊发二零一九年经审核业绩之公佈及寄发年报。董事会谨此宣佈,联交所已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批准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18.48A条及18.50C条规定,惟(i)本公司须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寄发年报;及(ii)本公司须遵照百慕达公司法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之前举行应届股东週年大会。

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二零一九年经审核业绩公佈及年报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刊发及寄发,以及预期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举行。

倘在完成审核程序及刊发二零一九年经审核业绩公佈及寄发年报方面有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适时发佈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