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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之补充公佈

2020-05-12 00:00:00

本公佈乃中国数码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业绩盈利警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如该公佈所披露,相较去年同期录得纯利,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录得净亏损。继该公佈,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本集团目前可得之其他资料的初步评估,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净亏损预计将为17,326,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录得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纯利约56,832,000港元下降约130.49%。

本公司正落实本集团的第一季度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后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管理账目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由本公司管理层落实并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佈之披露。根据GEM上市规则,本公司的第一季度业绩公佈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刊发。

上述资料为该公佈之补充内容,并不影响该公佈所载其他资料。除本公佈所披露者,该公佈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