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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2019-08-15 00:00:00

该等认购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该等认购方订立该等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而该等认购方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0.128港元之认购价认购认购股份(包括合共380,000,000股新股份)。

根据一般授权将发行之认购股份占(a)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19.6%;及(b)经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4%。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约4.86千万港元及本公司根据认购事项应收之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4.83千万港元(经扣除就认购事项产生之相关开支后)。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部分结清LPL招标所需款项。倘本公司并无获得LPL招标,则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发展、扩展及经营本集团的现有电子竞技业务分部。

透过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之决议案,本公司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最多20%(即388,035,234股股份)。由于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认购事项及发行认购股份毋须股东另行批准。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