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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3-02-28 00:00:00

委任执行董事

客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佈,叶晓莹女士(「叶女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二月 二 十 八 日 起生效。

叶女士的履历详情

叶女士,39 岁,目前为倍搏日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 章)的持牌保险中介机构)的执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客户关係的各个方面,通过强大的个人网络及联繫,发展及维持长期关係,排查保险供应商,以丰富公司产品平台,并为顾问部门设立系统,以精简业务流程。 叶女士于保险、金融及财富管理领域拥有逾13 年经验。叶女士持有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持有包括认证私人银行家及认可信托策划师的专业资格。

叶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三年二月 二 十 八 日起为期三年。该服务协议可根据服务协议之条文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亦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 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该服务协议,叶女士将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100,000 港元,该袍金乃经参考其背景、经验、于本集团的职务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场状况后釐定。除上述披露者外,叶女士(i)(a) 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b)并无其他主要职衔及专业资格;及(i i)于本公告日期确认,(a) 彼与本集团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具GEM 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概无任何关联;(b) 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c) 彼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 i i)并无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 .50(2)(h)至(v)条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须敦请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之有关委任叶女士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谨此欢迎叶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