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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上市委员会关于除牌的决定;及请求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GEM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2024-04-08 00:00:00

GEM上市委员会关于除牌的决定;及请求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GEM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覆核GEM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本公告乃由全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复牌指引(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GEM上市委员会关于除牌的决定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之函件,当中声明GEM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条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除牌决定」),原因为GEM上市委员会认为本公司于复牌截止日期前尚未满足所有复牌指引。 除牌决定的覆核请求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四章,本公司有权自发出除牌决定当日起七个营业日内(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或之前)将除牌决定提请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倘本公司决定不请求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则股份上市的截止日期将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且股份之上市地位将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正起被取消。 经考虑除牌决定以及经内部讨论及与专业顾问讨论后,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提交请求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之申请。 董事谨此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的结果尚不确定。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如对股份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寻求适当专业意见。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覆核作出进一步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有待履行复牌指引后另行通知。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全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主席苏宝成香港,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苏宝成先生(主席)、Bat-Ochir Purevdemberel先生、江陶滔先生、施闽先生、施仲舒先生及樊景尧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雨先生及顾政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对本公告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以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有所误导。 本公告将于刊登日期起计7天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公司公告」网页内。本公告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ww.allnationinternational.com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