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及 延迟寄发相应的第一季度报告; 及 (II)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全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二三年九月三日、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ii)联交所向本公司发出的复牌指引;及(iii)有关复牌状况的季度更新;(iv)延迟刊发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及(v)延迟刊发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年度报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66及18.79条,本公司须于不迟于本公司财政期间结束后45日内(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或之前)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业绩」)并寄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报告(「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i)中期业绩公告;(ii)中期报告;(iii)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iv)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v)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vi)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年度报告尚未完成,本公司无法依据GEM上市规则于规定时间内刊发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向股东寄发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公告所披露,Frank Recovery已就涉嫌资金挪用相关的事宜发出调查报告(「调查」),及有关调查的主要结果载于该公告。本公司现正与核数师就未发佈财务业绩之审计以及可能出现的任何潜在审计问题进行讨论。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尚未发佈财务业绩之刊发日期。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