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停止运营一间附属公司

2020-03-1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中国新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已决议于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前停止运营万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万成香港」)。万成香港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万成香港主要从事手机设备的买卖。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的二零一八年年报, (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的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 (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的二零一九年中期报告及(iv)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的二零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提及(其中包括)本集团自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度以来录得来自买卖电讯产品之收益大幅减少。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全球手机业务环境不景气及竞争激烈而导致客户订单减少。此外,由于中美贸易战,中国最大的安卓手机制造商之一华为在特朗普政府于二零一九年五月禁止中国组织与美国公司进行贸易后,安卓更新被迫暂停。该暂停已对消费者对所有中国品牌手机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万成香港能否自其供应商获得5G设备来源仍不确定,此乃万成香港未来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自本公司二零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发佈以来,全球手机业务环境并未改善。再加上近期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影响,万成香港于中国农历新年后并无收到任何客户采购订单。另一方面,儘管万成香港与供应商持续磋商,但截至本公告日期仍无法取得下一代移动设备的供应。

鉴于上述,董事会认为,停止运营万成香港能使本集团更好地利用其资源及专注其核心业务(即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特别是广东鹤山市的IDC 项目)。董事会相信,停止运营万成香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根据万成香港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源自该业务的收益及亏损净值分别约为296.5百万港元(二零一八年: 1,118百万港元)及1.0百万港元(二零一八年:纯利8.8百万港元)。

由于停止运营万成香港,有关商誉约15.2百万港元及无形资产约39.5百万港元将予以撇销,并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扣除。除上述撇销外,停止运营万成香港将予产生的开支总额并不重大。

除上述者外,董事会认为,停止运营万成香港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有可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及审阅。本公司将继续评估停止运营万成香港的影响。本公司将于需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