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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电信授出购股权

2018-04-09 20:58: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 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23.06A 条而作出。

中国新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本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董事、雇员及顾问(统称「承授人」)授出合共154,0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而各承授人须於接纳购股权时支付1.00港元。该等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以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154,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有关授出购股权之概要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

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股份0.25港元(至少相当於以下三项之最高者:(i) 股份於授出日期在联交所之每日报价表所示之收市价每股0.176港元;(ii)股份於紧接授出日期前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之每日报价表所示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174港元;及(iii) 每股面值0.1港元

授出股权数之数目: 154,000,000

股份於授出日期当日之收市价: 每股股份0.176港元购股权之有效期: 三年,由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止

就所授出的购股权中,54,000,000份购股权乃授予董事,详情如下:-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担任之职位 购股权数目

列海权博士 非执行董事(主席)及主要股东 9,000,000

张声泰先生 执行董事(副主席及行政总裁) 18,000,000

张新宇先生 执行董事 6,000,000

徐岗先生 执行董事 6,000,000

陶炜先生 执行董事 6,000,000

张波先生 执行董事 6,000,000

张子华*

(Zhang Zihua) 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奚丽娜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黄志雄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总计: 54,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3.04(1) 条批准向上述董事授出购股权。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