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21-08-18 00:00:00

兹提述中国新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出售及租赁交易之详情及GEM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董事认为需要额外时间(其中包括)编制及落实本集团的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声明。鉴于上文,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且联交所已按照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通函之基准向本公司授出豁免。倘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会撤回或修改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