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转让本金额55,000,000港元的2008年可换股债券

2020-06-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08年可换股债券转让,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之公告(「赎回公告」),内容有关部分赎回2008年可换股债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赎回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诚如Ivana所告知,2008年可换股债券买卖协议所载的全部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2008年可换股债券转让完成已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Ivana的转让通知,内容有关转让本金额55,000,000港元的2008年待售可换股债券,按经调整兑换价每股2008年兑换股份0.110港元向滙朗兑换成500,000,000股2008年兑换股份,自2020年8月13日起生效。

紧随2008年可换股债券转让完成后,(i)滙朗在未偿还本金55,000,000港元的2008年待售可换股债券的登记持有人;及(ii)全部2008年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本金合共69,068,000港元。

有关2008年可换股债券的主要条款的资料,请参阅该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