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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终止公开发售之补充公告

2020-02-2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3日等各自的公告;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2月6日的章程,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有关终止公开发售的公告(“终止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章程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寄发退款支票

诚如终止公告所述,本公司将作出安排以退还所收取的有关申请发售股份的任何款项。

董事会向股东更新说明,有关接纳要约股份的款项将无息退还。由于公开发售终止,退款支票将于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或之前以普通邮递寄给申请人,有关风险将由有关股东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