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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02-28 00:00:00

兹提述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有关订立第四份修订协议(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章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该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第四份修订协议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由于需更多时间确定该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