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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19-08-22 00:00:00

谨此提述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承授人」),彼等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行政总裁、若干僱员及顾问宣称授出购股权(「购股权」)以认购183,6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25港元之普通股,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悉,据称授出26,000,000购股权予董事及其联繫人将导致董事于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60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进行交易,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5.56(a)(i)条之规则被禁止。于本公告日期,并无董事及其联繫人接受购股权,他们亦已声明他们拒绝接受购股权的要约。因此,根据该计划,据称授予董事及其联繫人之26,000,000股购股权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