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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之通知

2020-04-06 00:00:00

本公告乃由SouthChinaAssetsHoldingsLimited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9.17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联交所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之通知

本公司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日期为2020年4月3日的函件(「该函件」),联交所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本公司未能维持足够业务水平及足够价值的资产支持其业务经营,以保证其股份(「股份」)继续上市,并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暂停股份买卖(「该决定」)。

该函件指出,于作出该决定时,联交所已考虑(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1.本公司之物业发展业务多年来维持不活跃;及

2.本公司之金融服务业务多年来经营水平较低。

根据该函件,本公司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符合联交所可能设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致令联交所满意方能让股份恢复买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倘股份停牌持续达12个月,联交所可取消股份的上市。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及4.08(1)条,本公司有权于2020年4月15日或之前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以作覆核。倘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仍未作出覆核申请,股份将自2020年4月16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将继续买卖。本公司正徵询专业意见,并积极考虑对该决定提出覆核要求。

本公司将于决定是否提交覆核要求及适当时候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如对股份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徵询适当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