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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1-01-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SouthChinaAssetsHoldingsLimited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9.17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及2021年1月27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于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以下有关股份恢复买卖之复牌指引(「复牌指引」):

.证明本公司符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之规定。

复牌指引亦列明:(1)倘本公司之情况有变,联交所可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及(2)于股份获准恢复买卖前,本公司必须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之事宜及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有鑑于此,本公司主要负责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就行动计划之最新发展刊发季度公告,而本公司须于2021年4月27日或之前刊发首份公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倘股份已连续停牌12个月(即于2022年1月27日届满),联交所可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倘本公司未能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并于2022年1月27日前恢复股份买卖,联交所上市科将建议GEM上市委员会进行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5条,于适当情况下,联交所亦有权施加较短之具体补救期。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自2021年1月28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根据GEM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如对本公司股份除牌所造成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徵询适当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