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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4-29 00:00:00

本公告乃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当前所获资料,估计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本期间」)将录得不少于九百万港元之亏损,而2019年同期则录得亏损907,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本期间之亏损主要是由于(i)与2019年同期相比,收入下跌超过50%。诚如本公司于最近刊发的2019年年报内披露,由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年初爆发,中国实行了一系列预防和隔离防控措施,我们的中国业务于本期间暂停了一个多月。此外,在本期间内2019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其他各国迅速蔓延,包括我们的客户及供应商所处的国家,这对本公司与新加坡、亚太国家及其他国家的客户的业务往来产生不利影响;及(ii)本期间因人民币及澳元滙率贬值而产生的汇兑损失。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考上述当前所获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可能会变更。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业绩公告,其预计将于2020年5月12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