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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0-24 00:00:00

本公告乃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GEM 上市规则」)第 17.10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当前所获资料,估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期间」)将录得亏损。 董事会认为本期间之亏损主要是由于本期间因人民币及澳元滙率进一步贬值而产生的汇兑损失。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考上述当前所获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可能会变更。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第三季度业绩公告,其预计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