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8 年5 月9 日(星期三)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而日期为2018 年3 月29 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上所载之各项建议决议案,已於会上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关决议案之全文,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决之监票人。
各项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之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的经审
核财务报表、董事(「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
数师报告。 428,625,000 (100.00%) 0 (0.00%)
2. 重选吴丽明先生为执行董事。 428,625,000 (100.00%) 0 (0.00%)
3. 重选吴丽棠先生为执行董事。 428,625,000 (100.00%) 0 (0.00%)
4. 重选张劲先生为执行董事。 428,625,000 (100.00%) 0 (0.00%)
5.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428,625,000 (100.00%) 0 (0.00%)
6. 批准建议期末股息每股0.8 港仙。 428,625,000 (100.00%) 0 (0.00%)
7.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428,625,000 (100.00%) 0 (0.00%)
8.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
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 428,625,000 (100.00%) 0 (0.00%)
9.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现有已发
行股本10%的股份。 428,625,000 (100.00%) 0 (0.00%)
10. 扩大授予董事以根据本公司购回股份数目配发及
发行本公司额外股份。 428,625,000 (100.00%) 0 (0.00%)
由於上述普通决议案的赞成票均超过投票总票数的50%,故所有普通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之总数为600,000,000 股,有关股份之全部持有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会上提呈之全部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获提呈之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
附注: 表决票数及百分比乃根据亲自或委派代表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之股东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