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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梁控股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及租用该等物业

2017-11-21 18:25:00

收购及租用该等物业

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11月21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买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销售合约,买方将根据其以2,078,000.00澳元购入价向卖方收购该等物业。

收购及租用物业

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11月21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买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销售合约,据此,买方将按购买价2,078,000.00澳元向卖方收购该等物业,并将於销售合约订立日後六个月内完成交易。同时,承租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作为出租人订立租约,根据租约承租人向卖方於最初一年以每月租金12,166.66澳元租用该等物业。该等物业的购买价为2,078,000.00澳元,须以现金偿付,该价格由销售合约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参考邻近及类似的澳洲物业市价厘定。租金由租约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协定。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08条所载有关收购事项及租赁的最少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於25%,故收购事项及租赁就本公司而言构成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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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约及收购事项

日期:2017年11月21日

订约方: (i) 买方: M&L Oceania Management Pty Ltd(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ii) 卖方: Raunik Warehouse Developments Pty Ltd

买方为物业投资公司。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卖方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第三方。

出售及购买

根据销售合约,卖方将向买方(或其代名人)出售该等物业,并将於签署销售合约起计六个月内完成交易。

该等物业

该等物业为位於 9 Efficient Drive, Truganina VIC 3029, Australia 占地面积约为2,728平方米而建筑楼面面积约为1,757平方米的货仓连写字楼。该物业现时由卖方拥有,并将连同租约出售。

购买价

该等物业的购买价为2,078,000.00澳元,须以现金偿付,该价格由销售合约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参考邻近及类似的澳洲物业市价厘定。

根据上述因素及经考虑本公告「进行收购事项及租赁的理由及裨益」一节所载收购事项的裨益,董事认为,购买价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付款条款

a)於签署销售合约时,买方已向卖方支付初步按金207,800.00澳元;及

b)购买价的余额1,870,200.00澳元将按销售合约的条款由买方向卖方偿付。本公司有意以本集团内部资源、银行借款或筹资活动(如适用)支付购买价。

完成

交易将於销售合约订立日後六个月内完成。

租约

租赁日期:2017年11月21日

订约方: (i) 承租人: M&L Australia Engineering Pty Ltd(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ii) 出租人: Raunik Warehouse Developments Pty Ltd

租用期

租约订立日起的一年。

租金

每月租金12,166.66澳元,於每月起始缴付。

租金由租约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协定。

进行收购事项及租赁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於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提供综合工程解决方案服务,供应建筑设备专用切削工具及部件。本集团於2016年12月与其最大供应商达成协议,因此本集团获批发该供应商的某部份产品在澳洲及纽西兰的独家分销权。

本集团现时於澳洲并无常设机构。本集团现计划於该等物业设立行政办公室及营运工场以促进本集团於澳洲市场的发展。该租约容许本集团即时占用该等物业并开始设立其营运,同时让本集团能处理收购事项的财务安排。

基於上述因素,董事认为,销售合约、收购事项及租赁的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08条所载、就有关收购事项及租赁合并处理的最少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於25%,故收购事项及租赁就本公司而言构成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指买方根据销售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该等物业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明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完成」指收购事项根据销售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完成

「销售合约」指买方与卖方就出售及购买该等物业订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1的销售合约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指联交所创业板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租赁」指承租人根据租约的条款及条件向卖方作为出租人租用该等物业

「租约」指有关承租人与卖方作为出租人2017年11月21日订立租用该等物业的租约

「承租人」 指 M&L Australia Engineering Pty Ltd,於澳洲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该等物业」 指 该等物业为位於 9 Efficient Drive, TruganinaVIC 3029, Australia 的货仓连写字楼

「购买价」 指 收购事项的购买价2,078,000.00澳元

「买方」 指 M&L Oceania Management Pty Ltd,於澳洲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卖方」 指 Raunik Warehouse Developments Pty Ltd,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澳元」 指 澳洲法定货币澳元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