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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梁控股透过股份发售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2017-06-30 06:13:00

透过股份发售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根据股份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150,000,000股股份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1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13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最高发售价: 每股发售股份0.5港元,另加1%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

以港元缴足,多缴款项可予以退还)

面值: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8152

股份发售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已发行及根据股份发售将予发行的股份以及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的上市及买卖。假设股份发售成为无条件,则预期股份将於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开始於创业板买卖。

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1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10%及初步配售13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90%。公开发售与配售之间发售股份的分配将可按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 公开发售与配售之间的发售股份的重新分配」一段所述予以重新分配。

待股份获批准於创业板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上市日期(预期为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或香港结算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可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记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间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交收。中央结算系统的所有活动均须遵守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预期最终发售价将由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於定价日(预期将为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或前後,且无论如何不迟於2017年7月14日下午六时正)协商厘定。倘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於2017年7月14日下午六时正前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股份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即时失效。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mleng.com刊登公告。

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及有关申请表格所载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股份发售须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 股份发售的条件」一段所载条件获达成後,方可作实。倘任何该等条件於其指定日期及时间前并未根据包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则股份发售将告失效,且将即时通知联交所。有关股份发售失效的通告将於该失效後下一个营业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mleng.com、《英文虎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刊登。在此情况下,所有申请股款将不计息退还予申请人。

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如於上市日期(目前预期为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若干事件(详情载於招股章程「包销- 包销安排及开支- 公开发售- 终止理由」一段),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公开发售包销商)有权在若干情况下,根据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全权酌情决定向本公司发出通知终止公开发售包销商於公开发售包销协议项下的责任。

倘申请人欲以其本身名义登记获配发将予发行的公开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网上白表服务网站www.hkeipo.hk递交网上申请。倘申请人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名义登记获配发及发行的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发售价将不会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5港元,且预期不会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公开发售股份申请人须於申请时支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5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的提供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营业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1. 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公开发售包销商的办事处:

保荐人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二期

36楼3609室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

联席牵头经办人

雅利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轩尼诗道145号

安康商业大厦

1楼101室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

19楼1908室

凯基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港湾道18号

中环广场41楼

公开发售包销商雅利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轩尼诗道145号

安康商业大厦

1楼101室

博思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都爹利街1号

18楼1802室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

19楼1908室

方正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德辅道中33号

21楼

铠盛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云咸街8号

11楼

凯基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港湾道18号

中环广场

41楼

2. 公开发售收款银行的任何分行: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香港岛 总行 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地下

北角分行 北角英皇道391号地下

香港仔分行 香港仔湖南街1-3号地下安泰大厦A-B号舖及1楼A-B室

九龙 弥敦道- 中小企业银行 旺角弥敦道574-576号和富商业大厦2楼

广东道- 星展丰盛理财中心 尖沙咀广东道68号恒利大厦地下

新界 屯门市广场-中小企业银行 屯门屯隆街3号屯门市广场第二期地下23号舖

葵涌分行 葵涌葵涌道1001号地下

沙田广场分行 沙田沙田正街21-27号沙田广场地下47-48号舖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营业时间内,在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1及2座1楼)或自 阁下的股票经纪索取。申请人可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指定网站www.hkeipo.hk自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7月6日(星期四)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适用的较後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日期除外)在网上提出申请。

已按表格上印备指示在各方面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注明抬头人为「鼎康代理人有限公司- 明梁控股公开发售」的付款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申请表格所述日期及时间内投入上述收款银行任何分行的特备收集箱。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於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的较後时间(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日期除外)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章节。

本公司预计将於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mleng.com)刊发有关配售的踊跃程度、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的公告。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连同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可自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起透过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1.公布结果」一节所述的多种渠道查阅。

本公司将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只有在股份发售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股票方会於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於香港生效。本公司将不会就所收取的申请股款发出任何收据。预计股份将於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10,000股为买卖单位。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152。

本公告可於本公司网站www.mleng.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