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上市」);(ii)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自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净额」)之用途的状况更新;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更新所得款用途的预期时间表(「2020所得款用途公告」)。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包销费用及其他上市相关开支后)约为40.2百万港元。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21.3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53%。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8.9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47%。
2019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和旅行限制持续,阻碍了集团的扩张计划,自2020所得款用途公告以来一直没有使用所得款净额,且预计各项扩张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被推迟。此外,本集团采取更审慎的方法来评估和实施任何扩张计划,以保存其资本资源,直到观察到更明显的复苏迹象。考虑到目前的情况,管理层认为利用本公司的现金储备,为本集团在过去一年录得收入增长的香港日常业务提供资金,乃对本集团有利,并能减少本集团的外部融资需求以节省利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