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盈利警告

2021-10-28 00:00:00

本公告乃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当前所获资料,估计本集团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该期间」)将录得约8.5百万港元之税前亏损,而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比对期」)则录得亏损9.8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该期间之预期税前亏损主要归因于(i)香港未有大型隧道钻挖项目展开;(ii)因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及由此造成的经济不确定性,潜在客户的若干项目有所延误且采购决定趋向审慎和留意价格,致中国市场的收入维持在低水平;及(iii)全球建筑活动的进度受到新冠疫情爆发所影响,致海外市场的业务发展逊于预期。

而从同期比较的角度来看,董事会认为该期间之预期亏损(与比对期相比)减少主要是由于(i)香港市场的销售在2021年第三季度转佳,致总收入增长约18.5%;(ii)该期间的收入增加但毛利率由29.5%降至26.3%,致毛利增长约0.9百万港元;及(iii)销售费用下降约0.5百万港元,归因于自2020年下半年起出现紊乱而引发的运费价格上升逐渐消退,的综合影响。

本公司仍在落实该期间未经审核综合业绩。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经参考上述当前所获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 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亦可能会变更。 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阅本集团关于该期间的季度期业绩公告, 其预计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