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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动

2021-03-26 00:00:00

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特此宣布,彭淑仪女士(「 彭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第 5.24 条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彭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将委任李博彦先生(「 李先生」)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1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李先生为外聘服务供应商,其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为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吴丽明先生。李先生持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商学士学位及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14 条项下有关公司秘书资格之规定。于过去三年并至现在,李先生为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16)及信越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38)(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秘书。

董事会谨此感谢彭女士于其任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并欢迎李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