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明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当前所获资料,估计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年度」)将录得不少于5,000,000港元之亏损,而2019年同期则录得亏损1,324,000港元。
诚如于2020年7月28日及2020年10月29日的盈利警告中所披露,市场情况没有重大改变。董事会认为该年度之亏损主要是由于与2019年同期相比,收入下跌超过45%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该年度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经参考上述当前所获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核委员会审阅,亦可能会变更。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集团该年度的业绩公告,其预计将于2021年3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