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摘要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收益约人民币120.9百万元,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增加约35.7%。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毛利约人民币20.0百万元,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增加约70.9%。毛利率则自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1%增加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6.5%。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经审核亏损约人民币1.1百万元,较二零一九年同期的溢利减少约15.4%。
每股经审核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人民币0.25分(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0.32分)。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九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