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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会议日期;(2)根据GEM上市规则授出豁免;及(3)澄清股东週年大会日期

2020-09-04 00:00:00

兹提述无缝绿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作出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刊发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延迟寄发二零一九年年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除另有界定者或文义另有规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内界定之相同涵义。

董事会会议日期

本公司谨此宣佈,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五)举行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会议,旨在(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以供发佈。

根据GEM上市规则授出豁免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本公司申请之后,联交所已授出豁免:(a)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18.48A及18.50C条,即要求本公司于其财政年度结算日后三个月内向其股东发出年报,此乃基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发其二零一九年年报;及(b)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附注3,即要求本公司于其财政年度结算日后六个月期间内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向其股东提呈经审核财务报表,惟本公司须遵守其公司细则及百慕达之法律及法规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之前举行其应届股东週年大会。

澄清股东週年大会日期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之公告提及计划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之前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本公司谨此澄清,本公司最终议决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其股东週年大会。就此而言,股东应参阅有关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股东週年大会之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

为容许股东有充足时间审阅本公司之二零一九年年报,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将不提呈决议案以考虑及酌情采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事及核数师报告(统称为「二零一九年经审核财务报表及报告」)。本公司拟另行召开一次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二零一九年经审核财务报表及报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预期将于刊发经审核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之后及于临近寄发二零一九年年报之时间向股东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