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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柏中国自愿公布 - 有关建议出售事项之框架协议

2018-04-03 19:50:00

於2018年3月29日(英国时间),三皇及目标公司的其他两名股东与潜在买方就目标公司大部分股权的建议出售事项订立框架协议。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建造及管理於荷兰的光纤互联网网络。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深知及确信,潜在买方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根据框架协议,於2018年6月30日前,卖方不得就建议出售事项与任何其他人士进行任何磋商、继续任何对话、签署任何交易文件、提供任何机密资料或进行讨论(「独家期间」)。

框架协议不会对建议出售事项之各方构成具法律约束力之责任,惟有关(其中包括)独家期间及保密之条款则具法律约束力。建议出售事项须待订约方磋商及签立一项正式买卖协议,方告作实。

框架协议将於(i)订约方一致同意,(ii)建议出售事项完成时或(iii)2018年6月30日(以较早者为准)终止。

建议出售事项倘落实,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根据GEM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布。

由於框架协议对建议出售事项并无法律约束力,故建议出售事项不一定进行。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本公司」指奥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框架协议」指潜在买方及卖方订立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之框架协议

「GEM」指联交所经营的GEM

「GEM上市规则」指GEM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建议出售事项」指卖方建议出售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潜在买方」指一间专责欧洲及根据英国法律注册成立并以有限责任合夥模式经营的独立投资公司。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彼等所知、所悉及所信,潜在买方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目标公司」指Fore Freedom B.V.及XXL Net B.V.,於荷兰注册成立之公司,其49%已发行股份由三皇持有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4港元之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三皇」指三皇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指三皇及目标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