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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5-04 00:00:00

本公告由怡园酒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相较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4百万元,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超过人民币6.0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爆发二零一九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加强营销及销售力度以提升市场知名度,本集团的葡萄酒产品销售表现得以恢复,使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的收益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现时所得其他资料所进行的初步评估得出,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有关本集团财务业绩及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的季度业绩公告中披露,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