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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12 00:00:00

本公告乃浙江长安仁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发出。

经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录得纯利约人民币0.1百万元相比,本集团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将录得亏损约人民币1.0百万元。

根据目前可得资料,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与二零一九年同期相比,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之收益下降。其原因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疫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全球大流行,广泛的影响了包括彭润土工业在内的各个行业。于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期间,以防止疫情的传播,本集团在中国的工厂停工接近一个月,至三月份才逐步恢复营运。

本公告所载资料按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时所得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告内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而本集团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之实际业绩可能会被调整并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有所差异。股东及投资者请小心细阅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发佈之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之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