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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19-08-15 00:00:00

浙江长安仁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刘景邦先生(「刘先生」)已提呈辞任本公司之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5.24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授权代表」)之职务,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欣然宣佈,本公司执行董事范芳先生将会同时兼任财务总监职位及陈汉云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陈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之会计学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陈先生于审计、会计及财务报告方面拥有逾三十四年的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刘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亦热烈欢迎陈先生之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