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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

2020-05-11 00:00:00

本公告乃洪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而发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作出之评估,相对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季度(「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约9,800万港元收益,本集团预计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季度(「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将录得约3,500万港元收益(下跌约64.3%),收益下跌主要是由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大流行,广泛的影响了包括新能源汽车业在内的各个行业,本公司中国内地的业务于二月份处于接近停顿的状态,至三月份才逐步恢复营运。除此之外,二零二零年三月份本集团完成了山东衡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视作出售,产生了一笔约5,800万港元的一次性非现金亏损。因此,相对于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约1,000万港元拥有人应占亏损,预计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的拥有人应占亏损将扩大至约6,800万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按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时所得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告内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而本集团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之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有所差异。

投资者请细阅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发佈之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