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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利预警

2019-07-17 00:00:00

正美丰业汽车玻璃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相对于二零一八年同期录得净溢利,该期间将录得净亏损。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由盈转亏主要原因如下:

(i)相对于二零一八年同期,本公司汽车玻璃业务出现持续亏损;及

(ii)由于不可预见的中国营商环境致使本公司于商业顾问服务部门的项目进一步延期,导致该部门收益大幅下跌。

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该期间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而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或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董事会谨此强调,彼等正积极评估本公司商业顾问服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性及发展潜力,并于实施多项节流措施(包括关闭办事处及裁减人手)的同时,致力开发全新顾问服务业务。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于本公司该期间的财务业绩刊发时详阅相关业绩。本集团该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与本公告所载资料如有任何歧义,概以前者为准,且根据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中期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