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寄发 有关持续关连交易之通函 兹提述百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天然气购销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i)天然气购销合作框架协议、交易事项及年度上限的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之函件;(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GEM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内容,寄发通函之日期将顺延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