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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有关谅解合作协议

2019-09-04 00:00:00

此乃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之自愿公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本集团业务发展情况之最新消息。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与 Base Media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倍视传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倍视传媒」)订立谅解合作协议(「谅解合作协议」),据此,本公司拟与倍视传媒合作利用互补优势,共同构建稳定的战略合作模式,实现技术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在作品内容制作、出版发行、文化演出、合作授权、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通过泛娱乐的商业模式开发,致力打造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精品商业项目。

谅解合作协议

谅解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日期: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及

(ii) 倍视传媒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倍视传媒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且为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的公告,有关本公司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少儿出版社」)订立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战略合作备忘录」),当中提及本集团及少儿出版社拟共同设立一家合资公司;而谅解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加强意向合作的范围及合作方。

根据由本公司及倍视传媒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合作协议,本集团及倍视传媒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係,计划由本集团及倍视传媒与少儿出版社在战略合作备忘录及谅解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合作,并在将来由三方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初步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而倍视传媒拟以经依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包括动画制作的知识及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形式出资。

最终的合作细节(包括合资公司各方的具体持股比例、运营及管理事宜)将由本集团及倍视传媒与少儿出版社以及其他合作方(如有)在谅解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商洽,并在达成共识后签订最终协议(包括合资协议)予以协定。

订立谅解合作协议之原因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文化及媒体业务及相关服务、提供金融服务及于环保行业进行投资。倍视传媒为一家视觉特效服务供应商。倍视传媒在动画制作方面也具备丰富经验,将能够与本集团形成良好的合作关係。

董事认为,签订谅解合作协议可促进本集团与倍视传媒及少儿出版社的合作,并达成最终的三方合作。通过结合少儿出版社的出版发行资源、倍视传媒的技术实力以及本公司在文化传媒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各方可就包括《十万个为什么》在内系列产品展开全面合作,共同提升该等作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从而拓展本集团的文化传媒渠道及相关业务。因此,订立谅解合作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董事会谨此强调,谅解合作协议仅载列订约方之间之战略合作框架,其未必会导致订立正式及具法律约束力之合资协议。谅解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待(其中包括)本公司、倍视传媒以及少儿出版社各自之董事会批准及签订三方协议后,方可作实。因此,谅解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合作事项未必会进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谅解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未必会落实。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 GEM 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以提供谅解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