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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0-06-30 00:00:00

兹提述(i)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有关出售物业使用权(「物业使用权出售事项」)之主要交易之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有关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股权出售事项」)之主要交易之公告;以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及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之公告所披露,有关载有(其中包括)物业使用权出售事项及股权出售事项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然而,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准备及落实将载于通函内之若干资料,董事会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及向本公司股东发出的股东大会通告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