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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01-09 00:00:00

兹提述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有关接受以担保方式提供之财务资助、订立担保服务协议及授予反担保之关连交易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1)董事局函件,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担保服务协议及反担保协议(包括额外抵押)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详情;(2)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担保服务协议及反担保协议(包括额外抵押)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函件;(3)独立财务顾问就担保服务协议及反担保协议(包括额外抵押)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函件;(4)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5)GEM上市规则要求之其他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然而,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准备及落实将载于通函内之若干资料,董事会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及向本公司股东发出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