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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12-04 00:00:00

兹提述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该公告」)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有关出售事项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之详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以及GEM上市规则规定之任何其他资料之本公司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然而,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准备及落实将载于通函内之若干资料,董事会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及向本公司股东发出的股东大会通告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