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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裳衣以配售方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2015-10-06 06:30:00

配售股份数目: 250,000,000股股份(包括150,000,000股

新股份及100,000,000股销售股份)

配售价: 每股配售股份0.15港元,另加1%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

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

以港元缴足,可予退还)

面值: 每股0.01港元

股份代号: 8127

. 配售价已厘定为每股配售股份0.15港元(不包括1.0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 根据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5港元计算,於扣除包销费及其他开支後,本公司从配售新股份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8.4百万港元。於扣除包销费及其他开支後,售股股东将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将为15.0百万港元。董事拟根据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运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

. 本公司根据配售提呈发售的250,000,000股配售股份(包括(i)本公司提呈以供认购的150,000,000股新股份;及(ii)售股股东提呈以供销售的100,000,000股销售股份)获适度超额认购。

. 250,00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5%)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11名个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

. 董事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配售的所有承配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高持股量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亦不属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 (4)条所指任何人士或一组人士或上述人士任何代名人,而承配人认购的股份概无获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位的紧密联系人直接或间接资助,且概无承配人惯常接受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位的紧密联系人的指示就以其名义登记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进行收购、出售、投票或其他处置。概无承配人将个别获配售超过本公司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0%。

. 董事确认,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为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25%,而三大公众股东将实益拥有不超过於上市时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50%。

. 预期股份将於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股份将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127。

.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可能影响股份的流通性。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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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价及所得款项用途

根据本公司与独家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所订立日期为2015年10月2日的定价协议,配售价已协定为每股配售股份0.15港元(不包括1.0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於扣除包销费及其他开支後,本公司从配售新股份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4百万港元。於扣除包销费及其他开支後,售股股东将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将为15.0百万港元。董事拟根据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运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董事拟根据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自上市起至2018年6月底止按以下方式运用该等所得款项净额:

. 约2.9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4.4%)用於设立一支新营销团队,以拓阔我们客户的地区基础;

. 约1.3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5.8%)用於拓阔第三方生产商的地区基础;

. 约2.0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4.3%)用於提升本集团的设计及产品开发能力;

. 约1.6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9.0%)用於设立一支新营销团队,专注服装相关配件;及

. 约0.6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净额的约6.5%)为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详情载於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配售踊跃程度

本公司根据配售提呈发售的250,000,000股配售股份(包括(i)本公司提呈以供认购的150,000,000股新股份;及(ii)售股股东提呈以供销售的100,000,000股销售股份)获适度超额认购。

分配结果

根据配售,250,00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25%)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11名个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分派情况载列如下:

占本公司紧随配售

及资本化发行

完成後经扩大

获分配配售 占获分配配售股份 已发行股本的

股份总数 总数的总百分比 概约股权百分比

最大承配人 49,980,000 19.99% 4.99%

5大承配人 191,600,000 76.64% 19.16%

10大承配人 247,660,000 99.06% 24.77%

25大承配人 248,280,000 99.31% 24.83%

获分配配售股份数目 承配人数目

20,000股至100,000股 (99)

100,001股至500,000股 (3)

500,001股至1,000,000股 (0)

1,000,001股至5,000,000股 (2)

5,000,001股或以上 (7)

总计: (111)

董事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配售的所有承配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高持股量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亦不属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 (4)条所指任何人士或一组人士或上述人士任何代名人,而承配人认购的股份概无获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位的紧密联系人直接或间接资助,且概无承配人惯常接受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位的紧密联系人的指示就以其名义登记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进行收购、出售、投票或其他处置。概无承配人将个别获配售超过本公司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0%。董事确认,紧随资本化发行及配售(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完成後,本公司不会有任何新主要股东。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可能影响股份的流通性。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7)条,本公司须於股份在创业板开始买卖及其後任何时间一直维持公众持股量不少於其已发行股本总额25%。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8)条,三大公众股东将实益拥有不超过於上市时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50%。

董事确认,紧随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为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5%,而三大公众股东於上市时将实益拥有不超过於上市时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50%。

将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待股份获准在创业板上市及买卖,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自上市日期(即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或香港结算厘定的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

联交所参与者之间进行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交收。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进行。

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本公司不会就所付申请股款发出收据。本公司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

就配售股份发行的股票将於2015年10月6日(星期二)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便记存於包销商、承配人或彼等的代理(视情况而定)各自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账户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账户。

务请有意投资配售股份人士垂注,独家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有权於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终止的理由」一节所载任何事件发生时,於上市日期(即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香港时间上午八时正前,随时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包销协议。倘包销协议终止,则配售将告失效,而所有已收取股款其後将不计利息退还予配售的申请人并即时知会联交所。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easonpacific.com)刊载有关配售失效的通告。

配售在所有方面均成为无条件以及包销协议并无根据其条款及条件於上市日期(即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前终止的情况下,所有配售股份的股票方会成为所有权的有效凭证。

开始买卖

预期股份将於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倘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即时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easonpacific.com)刊发公告。股份将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