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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的预防措施

2020-05-29 00:00:00

兹提述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均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 通告及通函(「通函」) ,内容有关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在香港铜锣湾希慎道8号裕景商业中心1203室(「 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预防措施

本公司股东(「股东」) 、员工及利益相关者的健康对本公司而言至关重要。经考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所颁佈「有关在《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 规例》实施下召开股东大会的联合声明」内载述之指引后,本公司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采取以下预防措施,以保障出席大会之股东及其他与会者的安全:

(1) 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内的座位将作安排,以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2) 每位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均须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入口接受强制体温检查。任何体温高于摄氏37.3度的人士或任何出现流感症状或身体不适的人士一概不得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3) 每位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均须提交健康申报表;

(4) 每位与会者均须在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内全程佩戴口罩;及

(5) 股东週年大会恕不提供礼品、茶点或饮品招待。

建议委任代表代为投票

本公司提醒与会者在计及自身情况后审慎考虑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之风险。此外,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行使名下投票权毋须股东亲身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且强烈建议股东委任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为其代表并儘早提交其代表委任表格(「表格」) 。

表格将连同通函一併寄发予股东。表格亦可于本公司网站(www.ga-holdings.com.hk) 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下载。

表格须于股东週年大会或其续会(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不少于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本公司将持续审视不断演变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 疫情状况,并因应公共卫生状况之变化,在短时间内实施及╱或调整各项措施。本公司将就股东週年大会前各项措施发生之任何相关变动刊发公告(倘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