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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控股公告完成董事培训

2018-07-05 18:00:00

兹提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刊发之新闻稿,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谴责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违反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9.34、19.40、20.32、20.33、20.34、20.37、20.44、20.47、20.50、20.51、20.53、20.54及20.55条(以及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前生效、时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对应条文)。

根据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之指令,本公司若干董事(「董事」)须接受8小时有关遵守GEM上市规则及董事职责方面之培训,包括4小时有关须予公布、关连及持续关连交易方面之培训。

本公司谨此确认,董事均已完成8小时有关遵守GEM上市规则及董事职责方面之培训,包括4小时有关须予公布、关连及持续关连交易方面之培训,并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向联

本公司进一步确认,於本公告日期,已遵循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之所有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