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G.A.控股建议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之进一步公告

2018-01-02 19:29:00

兹提述立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递交建议转板上市之正式申请(「申请」)。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向联交所递交申请。由於自递交申请以来已有六个月,申请已自动失效,而现阶段概无重新递交申请。尽管如此,本公司会於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时候,在稍後阶段就建议转板上市递交申请。

董事会相信,该申请失效对於本公司的营运及╱或财务概无重大不利影响。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司未必会提交转板上市的新申请,因此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