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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亿金控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8-04-09 17:20:00

谨此提述华亿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同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之通函(「通函」),澄清公布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在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所载的提呈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均已经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适当考虑後,有关各项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

赞成 反对

1. 批准建议额外出资。 1,889,856,499股(100%) 0股(0%)

#有关决议案全文,请参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由於以上提呈之决议案获得超过50%之赞成票,故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之股份总数为6,498,958,120股,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合共1,889,856,499股股份由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东持有。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