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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莱建业以配售的方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2015-10-08 07:43:00

配售股份的数目: 200,000,000股股份(包括170,000,000股新股份

及30,000,000股销售股份)

配售价: 每股配售股份0.325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

易费(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还)

面值: 每股股份0.01港元

每手买卖单位: 8,000股股份

股份代号: 8122

概要

— 配售价已厘定为每股配售股份0.325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 根据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25港元及200,000,000股股份(包括本公司及售股股东分别提呈发售的170,000,000股新股份及30,000,000股销售股份),则本公司将收取之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已付或应付之包销佣金及估计配售开支总额)预计约为39.1百万港元。售股股东将收取之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售股股东已付或应付之包销佣金及估计配售开支总额)预计约为8.9百万港元。本公司拟按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之用途使用有关所得款项净额。

— 根据配售提呈发售之初始200,000,000股配售股份( 包括170,000,000股新股份及30,000,000股销售股份)已获轻微超额认购。

— 於本公告日期,发售量调整权尚未获行使并已失效。

— 合共200,000,000股股份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14名经选定的个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

— 董事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配售项下所有承配人均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或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 (4)条所指的任何人士或一组人士或前述人士之任何代名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以及获承配人认购的股份概无获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直接或间接资助,且概无承配人惯常接受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的指示就以其名义登记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进行收购、出售、投票或其他处置。概无承配人将会个别获配售超过紧随配售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0%。

— 董事确认,紧随配售完成後,本公司将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7)条,即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至少为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25%,且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8)条之规定,於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中三大公众股东所拥有者不会超过50%。

— 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8,000股作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之股份代号为8122。

—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持股可能影响股份的流通性。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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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价及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之用途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星期五),配售价已厘定为每股配售股份0.325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根据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25港元及200,000,000股股份(包括本公司及售股股东分别提呈发售的170,000,000股新股份及30,000,000股销售股份),则本公司将收取之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已付或应付之包销佣金及估计配售开支总额)预计约为39.1百万港元。售股股东将收取之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售股股东已付或应付之包销佣金及估计配售开支总额)预计约为8.9百万港元。本公司拟按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之用途使用有关所得款项净额。本公司拟按以下所载用途及金额使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

.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7.4百万港元或约70%将用於进一步发展本集团的楼宇建造及RMAA业务,包括为未来项目发出履约保证提供资金;

.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4百万港元或约6%将用於雇佣更多员工及为员工提供培训,以进一步增强本集团的人力;

.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7百万港元或约7%将用於投资BIM软件及为有关员工提供培训,以提升本集团的生产力;

.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7百万港元或约7%将用於设立「设计与建造」部门,令本集团可吸引更多业务机会;及

.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9百万港元或约10%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配售之踊跃程度

根据配售提呈发售之初始20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获轻微超额认购。

於本公告日期,发售量调整权尚未获行使并已失效。

合共200,000,000股股份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14名经选定的个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

配售之分配结果

根据配售,合共200,000,000股股份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14名经选定的个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之分配情况载列如下:

占紧随配售完成後

本公司经扩大

已发行股本

占所分配配售 (即800,000,000股股份)

股份总数 的概约持股百分比

(即200,000,000股 (假设根据购股权计划

获分配的 配售股份)的 可予授出之购股权

配售股份总数 总百分比 未获行使)

(概约) (概约)

最大承配人 33,400,000 16.70% 4.18%

首5名最大承配人 120,968,000 60.48% 15.12%

首10名最大承配人 167,080,000 83.54% 20.89%

首25名最大承配人 198,840,000 99.42% 24.86%

获分配的配售股份数目 承配人数目

8,000股至200,000股 92

200,001股至2,000,000股 4

2,000,001股至3,000,000股 3

3,000,001股至5,000,000股 4

5,000,001股或以上 11

总计: 114

董事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配售项下所有承配人均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或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 (4)条所指的任何人士或一组人士或前述人士之任何代名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以及获承配人认购的股份概无获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直接或间接资助,且概无承配人惯常接受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的指示就以其名义登记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进行收购、出售、投票或其他处置。概无承配人将会个别获配售超过紧随配售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0%。

紧随配售完成後(并无计及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授出之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之任何股份),本公司之股权架构将如下:

股份数目 於本公司持股之概约百分比

Cheers Mate (1) 600,000,000 75%

公众股东 200,000,000 25%

总计 800,000,000 100%

(1) Cheers Mate由林健荣先生拥有100%权益

董事确认,本公司於紧随配售完成後将不会有任何新主要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持股可能影响股份的流通性。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7)条规定,於股份开始在创业板买卖时及於其後所有时间,本公司必须维持其已发行股本总数中的至少25%由公众持有。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8)条,於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中,三大公众股东不得实益拥有超过50%。董事确认,紧随配售完成後,本公司将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7)条,即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将为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至少25%,且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 (8)条之规定,於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中三大公众股东所拥有者不会超过50%。於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中,三大公众股东将拥有约44.33%。

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於股份获准在创业板上市及买卖并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从上市日期或由香港结算厘定的有关其他日期起,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记存、结算及交收。

联交所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交收,必须在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於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的一切活动均须遵守不时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

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股份将予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本公司将不会就任何已付申请股款发出收据,并将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

就配售股份发出的股票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星期五)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寄存於联席包销商、承配人或彼等的代理(视情况而定)指定的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有意投资者务请留意,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终止理由」一节所载的任何事件,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独家保荐人及联席包销商)有权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包销协议。倘包销协议终止或并无成为无条件,则已收取之所有股款将不计利息退还予配售之申请人并将立即通知联交所。本公司将据此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helloy.com刊发配售失效通告。

仅当配售於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且包销协议於上市日期(预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八时正之前根据其条款尚未终止时,所有股票方成为有效所有权证明。

开始买卖

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在创业板买卖。

倘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即时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helloy.com刊发公告。股份将以每手8,000股作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之股份代号为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