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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网络变更所得款项用途

2017-07-06 19:40:00

兹提述超凡网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配售及上市(「配售事项」)。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决定按本公布所载方式变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用途分配。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所得款项用途

经计及行使发售量调整权及扣除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为约91,800,000港元,超过招股章程所披露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67,000,000港元,有关估计金额乃根据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23港元(即指示性配售价范围的中位数)计算,且并无计及任何发售量调整权的行使。

鉴於实际所得款项净额与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存在出入,本集团已按招股章程所述方式及比例调整所得款项用途,因此实际所得款项净额中约24,000,000港元、25,300,000港元、34,200,000港元及8,300,000港元(相当於约26.1%、27.6%、37.3%及9.0%)分别经调整作下列用途:(i)扩充本集团客户基础及业务营运;(ii)加强及拓宽本集团现有的数字营销服务范畴;(iii)透过选择性并购取得增长;及(iv)用於本集团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资。

有关上述调整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的澄清公布。

截至本公布日期,仍未动用的所得款项净额为约57,100,000港元。

变更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会已议决变更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用途(「变更」)。所得款项净额(经作出上述调整後)原定分配、於本公布日期的所得款项净额已动用金额、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原定分配及经修订分配详情载列如下:

所得款项净额 已动用金额(於 未动用金额的原定 未动用金额的经修订

的原定分配 本公布日期) 分配(变更前) 分配(变更後)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扩充本集团客户基础及业务营运 24.0 12.1 11.9 14.3

加强及拓宽本集团现有的数字营

销服务范畴 25.3 13.2 12.1 14.8

透过选择性并购取得增长 34.2 1.1 33.1 –

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资 8.3 8.3 – 28.0

91.8 34.7 57.1 57.1

变更的理由

本公司原本计划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37.3%(约34,200,000港元)以透过选择性并购取得增长,及於本公布日期已就该用途动用约1,100,000港元。由於本集团仍在物色适合的收购对象,实际用於透过选择性并购取得增长的所得款项远低於所得款项计划用途规划的金额。董事会预期於短期内不太可能觅得适合的收购对象。

同时,本公司致力拓展其於中国市场的业务。其在二零一六年八月於南京成立一家附属公司,以满足当地及邻近地区客户需求,并助力促进其於中国市场的整体业务发展。考虑到本集团当前於中国市场扩充业务营运及拓宽现有数字营销服务范畴的战略,董事会认为,上调所得款项净额的分配以(i)扩充本集团客户基础及业务营运;以及(ii)加强及拓宽本集团现有的数字营销服务范畴,将使本公司更能善用其资源及促进本公司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参与若干新项目以拓宽本集团数字营销服务。有关项目资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最终到位,故董事会预期於二零一七年购买服务的信贷期将较短。因此董事会认为,为持续促进本集团业务的发展,本集团需要额外营运资金以作营运。

有鉴於此,董事会决定变更所得款项净额的原定分配,并按上述用途重新分配未动用的所得款项净额。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变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用途将促进本公司更有效运用财务资源及强化本公司未来发展,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